青岛市地铁4号线工程综合监控(含BAS、PSCADA)、能源管理、安防(含门禁、车站安检、车辆段安防)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青岛4号线自人民会堂站起,至终点大河东站。线路全长约30.91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25座车站,共有12座车站与其他8条轨道交通线路换乘,全线设车辆段及综合基地1处,分别在鞍山路站及张村站设35kV开闭所,控制中心与2、5、11号线共用。
2.招标内容:青岛市地铁4号线工程25个车站(包含地铁附属建筑、区间、变电所)、1个控制中心、1个车辆段和沿线所需的全部综合监控系统(含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电力监控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安防系统(含门禁系统、车站安检系统、车辆段安防系统)全部设备、调试和集成服务等工作,详见用户需求书。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1标段
30.91公里
青岛市地铁4号线工程综合监控(含BAS、PSCADA)、能源管理、安防(含门禁、车站安检、车辆段安防)系统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
二、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独立法人企业;2.申请人上五年度完成过一项同类项目;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三、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资格预审申请。四、投标标段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在9家(含)以下,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在9家以上,可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合格申请人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9名(第9名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四、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申请人上五年度须完成过一项同类项目;
2.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时,应提供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项目界定:国内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集成项目[不少于13个站,须包含电力监控系统(PSCAD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中至少一个子系统和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