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我大队在县境内新增10处电子监控设备,以加强主要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区间测速设备
1、设置地点及限速值:
S山阳村至罕井镇段限速值:80km/h
煤化专线限速值:70km/h
2、主要功能:抓拍超速、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二、固定测速设备
1、设置地点及限速值:
省道39公里米(苏坊卡口)限速值:70km/h
县道(五陵路)马家村东限速值:60km/h
县道(五陵路)13公里米限速值:60km/h
煤化专线与蒲大公路什字北限速值:60km/h
原S与新建S北交汇处南侧50米限速值:60km/h
2、主要功能:抓拍超速、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三、闯红灯设备
1、设置地点:
长乐路与东环路什字,朝阳街与东环路什字,五陵路与S什字
2、主要功能: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不按导向标志行驶、违反标志标线行驶。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七日后,我大队将对上述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
蒲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0一六年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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