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清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启用清城区先锋中路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启用的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城区先锋中路兴华广场路段监控设备
清城区先锋中路怡富广场路段监控设备
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实施时间自通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后实施。
措施对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经电子监控系统抓拍和取证认定后,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维护清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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