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名家箴言集《增广贤文》中有这么一句话:客不离货,财不露白。这里的“白”指的就是白银,也就是钱的意思,用一句最通俗的话来讲,就是钱不能外露,因为很容易引起有心之人的嫉妒。有人也许会说,大家都是受过教育的人,知道为人处世应该谦虚谨慎,没有人会随意在别人面前炫富,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
朋友之间相处其实也要注意好露财的分寸,知道你赚了大钱之后真心为你高兴的人一定是你的父母,如果有朋友真心为你感到激动和开心,这种人一定值得深交一辈子,因为所谓人不患寡,而患不均,很少有人看着昔日与自己一同过苦日子的人突然发财会不眼红,眼红事小,最怕的就是自己的熟人给自己使绊子。
陕西西安的王女士就是因为不小心露财而给自己惹上了麻烦。
王女士家庭条件相对富裕,在西安市里有一套房子,丈夫平时上班早出晚归,收入不错,她则在家带着小孩上学,日子过得非常轻松惬意。她的丈夫是个非常喜欢喝酒的人,平时没有酒都似乎吃不下饭,最喜欢的就是收藏一些名贵的好酒,好酒一般都留在家里,舍不得喝。
王女士受丈夫的影响也会留意一些名贵好酒,有时候有合适的价格就会买下,由于有些酒市场需求大,所以经常出现有价无酒的情况,这种时候王女士拿一瓶两瓶酒卖给别人,既做了顺水人情,也能自己拿点小利润。可是有一天王女士回家却惊觉柜子里的酒似乎少了两瓶。
酒不像其他小物品,数量是很容易对上的,特别是那几瓶最名贵的酒,王女士是单独放在一个小柜子里的,所以一下子少了两瓶从视觉上就能感觉到柜子里空了一大块。王女士本来以为是丈夫拿走了或者送人了,但是她的丈夫也表示很惊讶,说自己并没有动过柜子里的酒。
这说明家里进贼了,王女士和丈夫赶集将家里里里外外都找了一遍,并没有发现其他贵重物品丢失,只丢了两瓶酒。如果是小偷的话,只偷酒是于情于理都说不通,所以王女士还安慰自己可能是记错了,继续往家里买酒。
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王女士这一次无论如何也无法再骗自己了,因为柜子中的酒一下子少了好几瓶,这些酒花了大价钱才买回来,王女士立马选择了报警。警方在对王女士的家中进行了仔细的检查之后,并没有发现有小偷盗窃过的痕迹,王女士家在高层,小偷不可能翻墙或者翻窗进去,而王女士家的门也没有被撬过或者被强力砸过的痕迹,家里面也没有翻动的迹象。
民警当时的建议是赶紧装一个监控,这样就可以看清楚家里面是不是真的有人进去过,民警当时还指出如果确实有人进入房间,那么极有可能是熟人所为,因为大概率是用钥匙开了门进去的。一听这话王女士吓得不轻,家里的钥匙除了她就只有丈夫有,还有谁能用钥匙开门偷酒呢?难道是自己正在上幼儿园的女儿吗?显然不可能。
王女士装了监控,每天都要盯着屏幕看好一段时间,但是一直都没有发现可疑人员的踪影。这天她正在小区楼下闲逛,准备逛一会之后就去接孩子放学,打开监控一看傻眼了,居然真有一名女人进入了她家客厅,极为从容地在客厅里面踱步,而这名女子的身形王女士怎么看都觉得眼熟!
王女士一路狂奔回家,希望将偷酒的盗贼抓个正着,恰好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了正在小区进行走访的一位民警。民警一路随王女士回到了她的家中,偷酒的人果然还在。看清楚眼前的人之后王女士不觉一阵后背发凉,这个人她再熟悉不过了,她们俩几乎每天都要聊上一会的天。
这个人就是周娟(化名),是王女士认识的一个老乡,由于两人的孩子在同一家幼儿园上学,王女士与周娟走得就比较近。周娟对她非常热情,经常拉着她一块散步,有时候还喊他上家里吃饭,时间一长,王女士也就请她来自己家里做过几次客。
在平时的交往中,王女士偶尔会聊到自己丈夫与自己的收藏名酒的习惯,名酒的高昂价格好几次让周娟直呼不可思议,就是在这样的契机之下,周娟对王女士渐渐生出了嫉妒之心。又一次坐在王女士客厅时,她已经开始细细打量王女士家里的一些,碰巧这天桌子上摆着一把钥匙,周娟就悄悄配了一把,当天又把原钥匙放回去了。
被抓包这天周娟已经将王女士的房产证和房地产交易契约都找了出来企图带走,正在收拾残局时碰上了赶回来的王女士和民警。据她交代,她已经从王女士家中分多次偷走了三十几瓶酒,也就是说在王女士发现之前,实际上她已经作案多次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金额在三万元以上就已经达到了数额巨大,周娟偷盗的30几瓶名酒的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界限,所以她要面临的处罚也就可想而知。
都说千防万防家贼难防,像周娟这种拿着钥匙堂而皇之进入家中偷盗的贼就最是难防,所以所有人都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钥匙,工人装修之后也要注意将所有钥匙都收齐收好,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