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消防监控设施纳入国家标准智慧城市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年第二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41号),我部组织中外建设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智慧城市建筑及居住区第1部分:智慧社区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智慧社区消防设施征求意见稿内容如下:

6.2.2 智能消防监控设施

6.2.2.1概述

社区智能消防监测设施应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基础消防设施状态监测系统和电动车进楼监测系统等。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主要对建筑内的火灾事件进行监测报警,基础消防设施状态监测系统主要对基础消防设施的异常状态进行监测报警,电动车进楼监测系统主要对电动车进楼事件进行监测报警。

6.2.2.2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火灾探测感知设备应包括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

b)应在小区楼栋各楼层安装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和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c)宜在居民房屋内安装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

d)应提供面向第三方系统的标准化数据共享接口,同步设备信息和告警信息;

e)应避免重复上报告警数据;

f)应支持报警自动消除功能;

g)应具备告警联动功能,比如在小区监控室实现声光报警联动;

h)火灾探测感知设备的选型及设置应符合GB相关要求。

6.2.2.3消防设施监测系统

消防设施监测系统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应支持通过物联网技术或AI技术,如地磁检测和视频智能分析,检测到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时,及时产生告警事件;

b)应支持通过物联网技术或AI技术,如通过安装消防门磁,检测到消火门打开事件时,及时产生告警事件;

c)应支持通过物联网技术或AI技术,如安装物联网传感器,对消火栓异常状态进行监测,监测到异常产生告警事件;

d)应支持告警自动消除功能;

e)应避免告警重复上报;

f)智能监测设备应支持NB-IoT等低功耗广域网通信技术传输告警信息;

g)应提供面向第三方系统的标准化数据共享接口,同步设备信息和告警信息。

7.1.2.6物联感知信息数据

物联感知信息数据应包括但不限于窨井盖状态异常数据、电梯运行状态异常数据、二次供水水箱及水质异常数据、消防设施状态异常数据、火灾报警事件数据、电动车进楼事件数据、照明路灯状态异常数据、环境气象信息数据等。

8.2.1.2.2 消防隐患治理

消防隐患治理系统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a)支持通过智能设备监测、人工上报等方式,对小区火灾、消火门打开、消火栓异常、消防通道堵塞、电瓶车进楼充电等消防隐患事件进行采集;

b)支持对消防烟感、消防门磁、消防通道地磁等消防类传感设备进行管理,包括设备增删改查;

c)支持基于BIM或GIS地图对消防隐患智能监测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并支持查看设备详情;

d)支持对消防隐患事件基于BIM或GIS地图进行实时展示,并查看事件详情;

e)支持基本的告警事件联动功能,如告警联动视频;

f)支持将事件通过移动端推送给相关处置人员;

g)支持对消防隐患事件的处置流程进行管理;

h)支持对消防隐患事件追溯检索;

i)支持对消防隐患告警进行基本的统计分析。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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