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腾冲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云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增设并启用部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通告如下:
一、增设监控区域
1.增设路段:固东集镇主大街(起点位于固东环岛,终点位于固东大岔路,道路全长.2米)、固东集镇环西路(起点位于固东环岛,终点位于固东部队坡脚十字路口,道路全长.3米)。
2.增设路口:固东主大街与环西路交叉口(固东环西路交叉口)
二、拍摄违法种类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超过核定人数,未礼让行人,使用假牌、套牌等可以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检测、拍摄、记录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三、启用监控时间
自年7月1日零时起启用。
特此通告
腾冲市公安局
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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