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从ldquo六方面rdquo

自全省家省以下法检两院实行财物省级统管改革以来,省财政厅始终对标司法改革方向,坚持原则导向,大胆创新,以“体系化、模板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智能化”工作运行方式,确保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体系化”合力共管。建立多方合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增强整体推进协同性。一是发挥主管部门优势,建立省法检两院协管机制,由省法检两院借助市州力量承担起预决算编制、财务报表、资产管理汇总初审,非税收入汇缴退库,预决算统一公开等工作。二是协调行业部门联动,会同省委政法委、人社、组织、工会、卫生、发改、审计等部门,理顺干警福利待遇、基建项目审批、年度例审等统管模式,做好与地方政策顺畅衔接。三是委托当地财政辅管,建立法检两院政府采购属地化管理机制,并设立省对下政府采购代管奖补资金,激励当地财政强化监管。二、“模板化”预算管理。针对法检两院单位数量多、项目内容繁杂、人员素质不一、预算管理困难等问题,结合预算一体化管理改革,梳理总结法检工作特点和共性相通问题,改变传统理念思维,通过“模板化”方式实现全省步伐统一、同频共振。一是设立全省通用专项,统一制定“审判执行保障专项”“检务保障专项”“规范化建设”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分类梳理开支范围,明确资金渠道,满足各地多种开支需求。二是设计各类管理模板,对预算申报、绩效目标、预决算批复和公开、基建评审等预算管理环节设计各类操作模板,确保汇总审核口径统一、管理规范。三是建立“一站式”闭环审核链,在预算编制阶段对基本支出、绩效、资产、政府采购等实施节点控制,预算执行期间开展绩效监控,预算终了分期分批进行决算核查,提高部门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三、“规范化”资产管理。在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建立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周期的管理模式,对法检部门资产购置预算实施资产前置性审批,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省以下法检两院办公(业务)用房和公务车辆以及省级政法部门集中配置对下调拨资产管理办法,将预算管理与资产监管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法检院房屋和车辆新增、维修、处置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明确省级统一采购对下调拨固定资产的程序及具体操作方式,严格履行资产处置、报废、划转等审批手续,不断提高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四、“常态化”绩效监管。连续五年委托财政预算投资评审中心,对全省法检两院年度部门决算、政法专项以及部门预算管理开展集中核查和综合绩效考评,建立常态化监管与年终核查相结合、专项核查与综合绩效考评相结合的全覆盖监管模式,严格落实以查促改,注重检查结合运用,倒逼部门强化自身管理,有效规范基层财务基础工作。通过月度支出进度分析通报、国库集中支付日常动态预警监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手段,及时督导提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日常预算执行监管。五、“制度化”人员管理。坚持“控总量,调结构,强保障、促规范”的原则,出台辅警和聘用制书记员用人额度、薪酬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健全完善辅警和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管理和待遇保障体系。在严控全省聘用人员配备总量的基础上,压缩省、市(州)级用人额度向基层一线倾斜,优化人员结构缓解基层用警压力。同时,规范聘用人员薪酬构成,明确经费来源,严控单位自聘人员,切实稳定人员队伍。六、“智能化”代理记账。针对青南三州(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法检两院财务人员紧缺、财务队伍不稳定、专业技能较弱等问题,在连续两年对青南三州法检两院实施人工财务代理记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发挥“互联网+区块链”技术优势,推动会计核算模式创新运用,在青南三州法检两院开展智能化财务代理记账试点,财务人员只需扫描上传票据,系统自动生成账务处理和各类报表,进一步提高青南三州法检两院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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