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癞风怎么治疗 https://yiyuan.99.com.cn/bjzkbdfyy/bdfrq/260603.html
江苏兴化,男子邱某和妻子两人在上海打工,留孩子一人在老家读书,一天晚上,邱某还在出租屋隔离的时候,突然接到老家的电话,说他儿子出事了,在学校坠楼身亡!之前和儿子通话时,孩子还好好的,怎么会突然坠楼呢?
邱某赶回兴化老家后,询问有关人员,孩子怎么出事的?最后从警方得到口头答复,孩子是自杀。邱某第一反应是,不可能,他不认可孩子自杀的结论,要求看监控。
事发时间是晚上11点40分,一个13岁的孩子,怎么半夜从宿舍楼出来跑到教学楼,然后从4楼坠楼呢?肯定有原因。
现在寄宿学校的宿舍楼、教学楼的走道上,一般都安装有高清监控,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家长要求看监控也合情合理,谁曾想到,学校拒不提供监控。
事发后,学校找了一个中间人给邱某做工作,希望双方私了,并告诉邱某,学校对这件事没有太多责任。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生物样本等。
虽然本条说的是与犯罪有关,应该侦查勘验,实际上,这种重大事件发生的后,同样要采取上述措施,最后得出结论,值得注意的是,结论应当是书面的。
2、学校的宿舍楼、教学楼的走道上都有监控视频,再加上本案有很多疑点,家属要求看监控,合情合理。
比如孩子是11点40分从教学楼4楼坠楼,发现的时间是第二天早晨5点半左右,报警时孩子已经死亡,且孩子平时也没有异常,好端端的,一个孩子怎么会突然坠楼呢?
3、事发学校是一所寄宿制封闭管理的学校,学校对孩子有安全保障义务。
坠亡的孩子才13岁,在法律上,还是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心理承受能力较弱,无法正确的对待遇到的事情,他们这个年龄还需要父母、学校的保护和引导。
《民法典》第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换而言之,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学校对孩子有安全保障义务,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大家觉得,学校为什么不愿意提供监控视频呢?是监控坏了,还是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