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增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启用新增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位置
二、启用时间
年5月17日0时。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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