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出于安全考虑,很多公司、商家都会选择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实施监控,甚至不少人家里也会安装摄像头,可以说,在城市里摄像头随处可见。生活中,我们的一言一行也都逃不了摄像头的法眼。然而,现在网上出现了一些摄像头视频直播网站,把为保障安全而设立的摄像机变成了“直播”的取景机,将拍摄内容传到网上进行实时直播。
同期声:群众:肯定不舒服啊凭什么(直播)肯定不舒服啊他搞这个干什么
群众:如果他是拿到网上无故进行播放那肯定受不了了如果是专门为防止店里面抓小偷啊自己店里面拿来用那就无所谓因为他也是正常的因为进他的店有摄像头这也是合情合理的
这些视频网站直播场景种类繁多,包罗万象,大到城市街景、生活小区,小到酒店、商场,甚至是市民家里。而被直播者无论是在吃饭,入住宾馆,还是在玩耍,聊天,都会被别人一览无遗,甚至有的言行,会成为网上狂欢、吐槽的热点。而大多数被直播者并不知道自己的这些言行举止会被直播出去。那么这些网络直播平台的内容是如何来的呢?
同期声:某安防公司李工程师:一般情况下直播(来源)途径有两种一种是由老板或他本人授权于这个直播平台就可以把这些监控视频的录像在网上进行直播第二种途径是设备操作不当或者是(某些人通过)某些软件远程控制把本地的监控录像在网络上进行直播了
据了解,以往的监控摄像头一般是由客户自己掌握数据存储设备,数据的保密也由使用者掌控。而如今具备直播功能的摄像头一般是采取生产厂家与互联网公司合作的模式,厂家租用互联网公司的网络空间,用于存储所售摄像头的数据。而直播平台上的直播内容,大多都经过了商家的许可。
同期声:酒店负责人:家里面不搞直播因为家里面不需要推广出去就像百度一样他需要打广告的话必须要出钱但这是网络它不需要出钱帮它做广告推不推广由我们决定的最主要是我们做直播也是为酒店做宣传的一种方式做广告安全啊这酒店
商家为了推广自己,就把录制的公共视频放到网上进行直播,这种做法其实已经构成了对被录制者的侵权。
同期声: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刘训智博士:商家和网络平台的一个协议实际上他们在协议当中如果约定传播商家所录制的公共视频的话实际上会侵犯到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权的权益因为我们国家《侵权责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个人隐私权包括了身份信息身份资料网络帐号以及一些生活经历还有其他一些相关的生活信息如果商家授权网络平台传播这样的公共视频的话有可能会侵犯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个人经历这样的个人隐私构成对隐私权的一个侵犯
但如果不是用户主动授权网站直播,那么网站对该用户的隐私造成了侵权。目前,我国诉讼制度规定,只有公安、法院、检察院可以依职权来调取公共视频素材,但对私人对公共视频调取使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同期声: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刘训智博士:就目前的法律法规来说我国对公共视频的保管调取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我们国家诉讼制度的一些规定我们的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是可以依职权来调取素材作为诉讼证据来使用的但对于私人的使用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规定所以这就可能导致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有个别私人在获得了公共视频以后进行一个私自的传播对个人隐私或者商业密秘进行侵害
在采访中,很多商家并未意识到这触犯到了相关法律法规,希望有关商家能够加强法制意识,树立对隐私权尊重和敬畏,有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此类大规模侵犯消费者权利行为的查处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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