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处罚
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各位交通参与者:
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于年6月10日起在以下7个地点启用监控设备对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处罚。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将使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地点向社会公告如下:1、潮州市湘桥区韩江大桥(韩江大桥西卡口)2、潮州市湘桥区X线(金山大桥西卡口)3、潮州市S线(潮汕公路绿榕南路口前卡口)4、潮州市湘桥区X线(外环北路汕昆高速路口前卡口)5、潮州市湘桥区X线(X线别峰卡口)6、潮州市潮安区S线50KM(安澄公路慧如卡口)7、潮州市X线6KM(意溪河内卡口)特此通告。
潮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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