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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日,
《关于新增3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告》
引起广泛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公开、公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号令)第16条第2款规定,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达州市全市范围内新增3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予以公布,新增设备将对超速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及其他妨碍安全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检测记录,并依法给予处罚。
监控抓拍点位大竹共8处
大竹县
01、大竹县国道公里米
02、大竹县国道公里米
03、大竹县国道公里米
04、大竹县国道公里米
05、大竹县国道公里米
06、大竹县国道公里米
07、大竹县竹石路3公里米
08、大竹县国道公里米
抓拍主要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1、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代码,处罚款元、记3分。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代码,处罚款元、记0分。
3、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处罚款50元、记0分。
4、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代码,处罚款元、记2分。
5、各类超速交通违法行为。
设备启用时间
以上新增设备自年5月20日0时起正式投入使用。
来源:大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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