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高空抛物合肥多小区装朝天监控,侵犯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高空抛物、坠物对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来说,就像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其中,对故意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死亡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最高可判死刑。

在合肥,高空抛物行为已酿发多起“飞来灾”。去年至今,一些小区为守护居民“头顶上的安全”,将监控探头“向上看”,采取了对楼体全天候监拍的取证方式,由此也引发坊间是否涉嫌侵犯居民个人隐私的争论。11月17日,合肥两家律所的律师对此给出了不同的看法。

合肥市融科九重锦小区,小区监控探头“向上看”对准楼体立面

高空抛物即使没造成严重后果也涉嫌犯罪

记者从《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了解到,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高空抛物即使没造成严重后果,也涉嫌犯罪。”合肥法律界人士指出,《意见》具体来说,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向上看”监控探头今年现身多个小区

近年来,为了整治高空抛物这一“城市病”,合肥不少小区物业自发先行先试,将小区内的监控摄像头的“眼睛”从下往上以“仰望”的角度,24小时“瞄准”高空抛物频发高层住宅楼。此次《意见》将高空抛物“入刑”,既带来了一记法治重拳,也再度发酵了坊间关于“向上看”的监控探头是否涉嫌居民侵犯隐私的争论。11月16日、17日,记者先后探访了省城融科九重锦、丁香家园、信旺华府骏苑等安装了“向上看”监控探头的小区。

17日正午,记者在合肥市政务区融科九重锦小区5栋楼下,看到了“向上看”的高清监控探头。从监控室的大屏幕上,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个个摄像头有如鹰眼一般,将整栋楼的窗户照得一清二楚。据小区物业人员介绍,该小区今年夏天至今,陆续安装了近个高清夜视监控摄像头,其中包括个对空摄像头。“摄像头在晚上也可以清晰地监控到每栋楼的立面,只要有往外扔东西的动作,都会被监控探头捕捉下来,现在小区的高空抛物行为已经减少。”该物业人士举例称,今年8月,该小区5栋楼一高层住户先后将键盘和电脑显示屏从高空扔下,被“向上看”的监控探头迅速锁定。

位于望江西路的信旺华府骏苑小区长期存在的高空抛物问题,也是合肥市最早采用监控设备防范高空抛物的小区。记者采访获悉,去年4月,该小区安装4个高清探头,全部以仰望的角度对高频抛物楼体进行全天候监控,有效压降了小区高空抛物的投诉率。在丁香家园小区,这些“向上看”的探头在今年完成安装后,摄下的监控录像会储存1个月,供业主申请查看。

监控探头“向上看”50名受访者有18人喊停

监控向上监拍也引发居民争议

谈及“向上看”的高空抛物监控的作用,上述三个小区的多位居民持肯定态度。家住省城融科九重锦小区的汪女士说,“头顶上的安全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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