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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铅山交警
编辑:钟晨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增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素养,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大队经研究决定,于年1月30日开始,启用以下电子监控设备,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铅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年1月20日审核
丁铭华
签发
傅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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