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智能交通监控系统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对道路出行的新期待和新要求,规范辖区道路行车秩序,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十六条之规定,彭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年1月20日起启用,届时将对闯红灯、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违法停车、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后上网处罚。
一、红绿灯交通违法抓拍设备共2处,即:兴彭大街泰和路口、兴彭大街朝那路口。
二、固定测速设备共1处,即:S线公里米处。
三、违停抓拍设备共9处,即:兴彭大街建行门口、兴彭大街怡园广场门口、兴彭大街妇幼保健院门口、安定路新汽车站门口、富阳路四中门口、富阳路公交专用道路、王洼镇街道政府街南环路口、王洼镇街道中心街与市场路路口、王洼镇街道中心北街。
以上启用的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将严格对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标志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故意遮挡号牌、违法调头、违法停车、不系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动态和静态跟踪抓拍,对机动车驾驶人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