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关于有序恢复餐饮服务业堂食经营的通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稳妥有序恢复全县餐饮服务业堂食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含农村集体聚餐)不办”的前提下,达到“场所码全覆盖、监控设施全覆盖、扫描测温全覆盖、戴口罩全覆盖、电子收银全覆盖”5项基本要求,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订防控责任承诺书后,即可恢复堂食经营。

  二、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在入口处张贴疫情防控场所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安排专人值守,督促协助所有进店顾客落实扫码核验、现场测温、公共区域戴口罩(除就餐时)等防控措施,并做好餐厅场所通风消毒。

  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在经营场所的公共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以确保疫情防控流调溯源和食品安全。视频监控信号实时接入智慧市场监管平台,视频文件存储不少于14天。

  四、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建议使用电子收付系统,减少接触感染风险。

  五、严格管控堂食规模。餐饮服务单位按50%接待量恢复堂食,单桌就餐人数不超过标准餐位的50%,并实行错峰就餐,所有从业人员每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筛查。

  六、严格执行汉中市地方标准《公筷公勺分餐规范》(DB/T12-),两人以上就餐必须使用公勺公筷分餐食用。

  七、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监督,对餐饮服务场所达不到以上要求、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首次警告,再次发现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关停。

  八、各餐饮单位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严格落实辖区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属事责任、监管部门监督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餐饮业有序恢复营业。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略阳县经济贸易局

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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