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了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河北沧州货车司机金德强因卫星定位装置掉线,被扣车罚款元后自杀。
目前该案报道情况不多,信息有限,但是大家一股脑地在指责执法人员乱罚款、指责定位装置质量差、同情货车司机处境艰难。
这些都是对的。但是这只是一例个案,背后有着特殊的原因不为人知,个人认为没有必要以小见大、过度炒作。就像一个学生自杀了,大家就要改革教育体系,改革学校管理,改来改去的结果怎么样呢?“现在的孩子心理素质比起以前来差多了。”学生自杀事件似乎更多了。
当然,也不是说不要重视,而是说不要纵容舆论逼迫法律,逼迫制度,往往适得其反。该处罚要处罚,该治理要治理,要想改变,慢慢来,不要急于求成。
一、部分细节
就这个事件来说,很多细节被大家忽视。
1、北斗双模
这个其实无需多说,以前叫做GPS定位装置,只能用GPS信号。后来国产北斗逐渐铺开后,很多GPS定位装置同时兼容了北斗定位信号,为了体现多了北斗,这些终端改名叫做北斗双模。其实与北斗系统没有太多关系。
按理说两套信号系统,似乎可以保证不会掉线。如果按照报道是掉线了,那么应该就是GPS和北斗信号都没有了。
2、从哪里掉线
这些终端的掉线不只是没有了卫星信号,主要是指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断开了连接,也就是失去了监管。
3、监管依据
年7月1日,多部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开始实施,监管客车、货车的行驶,主要是为了避免疲劳驾驶。
其中就规定了,掉线了怎么罚,恶意掉线怎么罚。
4、掉线情况
很多网友说,这个设备如果掉线了是没有提示的,司机很可能不知道。但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当事司机所使用的车载终端设备运营商透漏,该司机的设备于年12月起就处于离线状态。
就好像开车的时候不注意手机,手机没信号了,自己不知道没接到电话,是正常现象。但如果半年来手机一直没信号,自己会不知道吗?
由此运营商认为当事司机是恶意掉线。
二、物流乱象
这个事件中的问题,一个是乱罚款现象,据网上消息称当地各种罚款明目繁多,主观性强,相信这样的现象其他地方也存在。但最主要的是对货运物流行业进行科学整治,不能一罚了之。
其实,所有司机都在想办法规避这个“监控疲劳驾驶”的设置,由此还引申了若干非法产业。尤其是去年疫情对于物流行业打击巨大,相当一部分司机破产,更是想尽办法来多跑几个小时。去年到现在一年多恶性交通事故也是接连不断,无辜人员死伤无数。
之前交通事故处理中,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司机出现交通事故,主要由保险公司和物流公司赔偿。我遇到过很多货车司机,撞残路人后,还傲慢的说,有保险公司啊,有老板啊,我就是跑车的。在行车途中,似乎什么安全都不管。据他们讲,撞到人或车,只要不死人就没事,即使死人了,赔点钱和解了也能不坐牢。
现在《民法典》第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各个公司也学乖了,签合同都要有个免责条款,有事故让司机承担(注: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该判公司承担也没问题)。懂法的司机有所收敛,但是满不在乎的司机仍然大有人在。我在法院的时候,指导法官在案件能够顺利调解结案的时候,也会在法律范围内多花时间和精力来劝说司机承担一点费用,哪怕是原告说这点钱算了,法官也会劝司机说,就算是一百块钱买个教训也行。因为遇到事故,如果一点都不付出,很可能会增加以后的侥幸心理。付出了,即使不多,至少会让自己多点注意。
货车司机在执法机关面前,毫无疑问是弱者。但是在更多的路人面前,却是绝对的强者。对于一件事,不能只是头痛医头。法律不是简单的扶弱铲强,而是应该综合平衡所有方面的利益。如果这一个个案的处理结果仅是处罚约束执法机关、放大货车司机的权益,最终是坑害了更多数人,包括那些摇旗呐喊的人。
一个法官和一个律师改变不了法律环境,但是可以提醒接触到的人,也许能够产生一点蝴蝶效应。同样对于这个个案,如果舆论压迫法律快刀斩乱麻地处理,弊大于利。如果舆论能够理智地与法律配合,才是最好的方法。只是……现在的舆论缺乏管理机制,无法做到这一点。
没有别的意思,唯望环境越来越好,勿要过度解读。
杨斌律师